药品集中采购,新规则带来新变化
发布时间:2025-11-09 09:10
全国组织的11批药品征集结果即将正式公布。此次集中采购,规则调整成为一大亮点。新规定的重点是“稳定临床实践、确保质量、打击串通、防止串通投标”。医疗机构可​​以按品牌报量,建立“锚定价格”和复兴机制,引导良性市场竞争,为医药行业健康发展创造高效环境。 10月3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11批全国组织药品收缴结果公布。结果即将正式公布,预计2026年2月患者将用上新一批优质实惠的中药。10月27日在上海举行的药品滥用信息发布会上,272家企业55个品种453个产品有资格入选。这意味着罪国家医保局成立后,纳入国家药品集中收缴的药品品种增至490个。 在本次集中收购开标前,“全面优化政策”的信息引发业界期待。本着“稳定临床、保证质量、防患于未然、杜绝串通投标”等一系列原则,对医疗机构申报数量、企业招标门槛、挂牌招标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调整。这些原则和相应的新政策是否有效并达到预期效果?记者就申报信息公开情况采访了药品中央信息发布会相关人士。 70%以上的品牌申请成功,且大多为具有强大供货能力和客户群的主流企业本次集采药品选品质量有保证,涵盖了慢性病、重大疾病的常用药和救命药,包括抗感染、抗肿瘤、抗过敏哮喘、糖尿病、心血管疾病药物等。以往集中采购、精选药品送到医院时,医院使用的药品品牌可能与患者原来使用的品牌不同。这虽然减轻了患者的负担,但也带来了一些问题。这种集中采集优化了报告方法。医疗机构可​​以按通用名称或特定品牌报告数量。据开标前统计,4.6万家医疗机构中,77%的机构上报了该品牌的销量。这将帮助更多的医疗机构和患者在不改变品牌的情况下使用价格更低的药品。从评选结果来看,pur报告量的75%追逐的产品是医疗机构要求的。大多选择供货能力强、质量有保证的大公司。每个地区都有多家精选企业提供,且精选种类更加丰富多样。相比价格,药品的质量也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集中采购新规注重企业质量控制水平,提高企业投标质量门槛,对企业实际经营经验提出要求,并明确投标人2年内不得未通过抽样检验,生产线2年内不得违反GMP(良好生产规范)。 “有个别企业因为不符合上述条件而没有资格参与,这说明提高质量门槛的政策确实发挥了作用。”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外,德帕药品监管部门将抽查药品纳入基础监督检查范围,实现抽查企业和抽查产品“两个全范围”,努力确保药品集中采购质量安全。 “反内卷化”政策发挥一定作用。如果成本低于成本,公司理性上不会接受转让。 10月27日对于众多参与集采的厂家代表来说将是漫长的一天。 “我的同事早上 6 点左右就开始排队,很幸运能够排到队伍的最前面。我们已经拿到了材料。” 10月27日一早,区外,华东地区一家浙江医药公司的销售经理告诉记者,“我已经投资了3种,听说顺利的话晚上就能出结果,希望能快点结束。”据国家药监局统计采购办公室介绍,由于参加本次集体采购的企业较多,竞争比之前更加激烈。我们不再仅以最低报价作为差价控制的唯一参考,而是设置一个“锚定价格”(“最低报价”与“入围均价的50%”中较高的值为“锚定点”),以避免极低价格的影响。推出“入围复兴”和“非入选复兴”两种复兴机制,引导市场良性竞争。此外,所有投标公司必须承诺以最低成本报价。对于报价低于“锚定价”的企业,要求其对报价的合理性作出声明,并说明具体成本构成(如制造成本、期间成本、销售收入等),回应社会对低价药品质量的担忧。客观地说,新“反涉“集中采购”规则被认为是审慎的。在10月27日的招标过程中,记者发现,不少品种的最低中标价实际上低于平均报价的50%。由于本次集中采购不再采用“锚定价”等报价来挂钩和阻止其他企业的中标价,保证了高于最低价一定幅度的药品有机会被选中或“复活”,“反内卷”的初衷得以实现。同时,第一阶段反复宣传等引导企业出具科学引文的措施也发挥了一定作用,本次集中采购保持了较高的成功率,中选产品的平均价格差异较前批次明显缩小,表明不同企业的预期或成本一致性在增强。认为,新规则让企业更加理性。当一些企业面临“复兴”的机会时,考虑到医疗机构申请量较少,而且即使“复兴”,也很难在大量采购中分担成本,他们选择放弃。引导企业科学立项,从源头上避免“涉足”。在非入围企业接受“复兴”订单最高价的现场,一位医药行业实力雄厚的企业代表向记者表示,即使他的企业能够拿到中标价,此时选择的众多品种利润也非常微薄。药品集中采购的目的,一方面是降低参保人员药品费用,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多支付药品费用,减少药品营销消耗;另一方面,也预计推动仿制药行业商业模式转型,提高市场集中度,促使靠生产仿制药谋生的企业摆脱“营销为王”的道路,注重质量、创新等核心竞争力的培育。但在当前行业过度“涉足”仿制药行业的现实下,公众难免担心药品集中采购利润微薄带来的质量问题;业界还担心企业利润率低的问题。问题已经转移到创新药赛道上。这些情况都给集中采购制度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根据本次集中采购的评选条件,“通过一致性核查的参比制剂和仿制药企业达到7家及以上”。但事实上,平均有 14 家公司每个品种,其中3个品种有30多家企业参与竞争。竞争最激烈的品种是二羟丙基茶碱注射液,投标企业数量和数量达到48家……现场专家评价,上述竞争一方面体现了我国医药行业具备充足的生产供应环境,这与发展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相一致;另一方面,动辄几十家企业竞争,个别品种报价偏低的情况也难以避免。去年呢,二羟丙茶碱注射液因不符合7家以上认证企业的要求而未能进行集中采购。一年后,获得认证的企业突然增加了40多家,成为各种“卷王”。 “不仅很多企业自己持有生产许可证,而且有的企业自己不生产,直接进入市场。生锈了其他公司生产的。也有企业通过委托研发取得证书,取得证书后又委托生产,破坏了行业原生态。”一位参与集采的重庆企业代表表示。这种观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多次提到。“项目从立项到取得证书需要几年的时间,成本上千万元。” “拿到证书后,如果不参与集中采购,投入就会成为沉没成本。”一位刚刚进入仿制药集中采购竞争赛道的生产企业代表表示。“项目立项时,你了解竞争格局吗?有很多没人涉足的道利医学,你为什么不选择它呢?”面对记者的提问,该代表回答道。我没有回答。多位观察指导本次集中采购的专家表示,未来集中采购政策将不断优化,但仿制药赛道的“反内卷”不应仅限于下游采购环节。有关部门有责任引导企业立项,防止集中生产同种药品,加剧同质竞争,从源头上避免“参与”。否则,将行业“反内卷”的目标全部寄托在集中采购新规则上,既不安全,也不现实。